事发三亚!男子拔火罐遭大面积烧伤,索赔16万元 店家:这是“勒索”

作者:国际旅游岛商报 2022-03-13阅读:4558次

商报全媒体讯(椰网/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莎 谢佳宁 摄影报道)拔火罐能够达到舒经活络、疏通气血等疗效。但是,操作不当容易“引火上身”。1月26日,从海南乐东县到三亚市工作的邢先生向国际旅游岛商报报料称,他在三亚天涯觅澜美业中心(以下简称“觅澜美业”)拔火罐被烧伤住院,而对于医疗费支付问题,觅澜美业让他自己看着办。

觅澜美业老板王某接受采访时表示,事发后已多次与邢先生进行沟通,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合理费用都会赔偿,但邢先生要求赔偿16万元,王某认为这是勒索。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,目前,已终止调解此事,建议邢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男子美容店拔火罐 酒精燃烧导致大面积烧伤

1月26日上午,在三亚中心医院烧伤科住院部门口,记者见到了刚做完治疗的邢先生。邢先生告诉记者,1月1日11时许,他陪同朋友到三亚天涯觅澜美业中心做美容项目在门口等待时,在某团线上平台看到该店有团购价9.9元的拔罐项目,咨询店员是否需要在某团下单该项目,店员回复说做完后直接扫二维码支付就可以。随后在技师计某的带领下,邢先生走进了拔火罐的房间,在拔火罐的过程中,因计某操作不当,不慎将酒精洒在邢先生身上,致使邢先生上半身被大面积烧伤。

邢先生说:“在计某操作到我左躯干部位时,我感觉背部凉凉的,像是有什么东西从背上流下来,过了两三秒,感觉背部很痛,我才意识到是酒精在我的背上烧起来了,随后蔓延到我的右上臂。当时计某也没有做任何救火措施,反而远离我。我自己忍痛用枕头在身上摩擦才把火灭掉,整个过程持续了十多秒。”

邢先生介绍,事故发生后,他和计某到三亚市人民医院门诊治疗,门诊医生认为他的伤势太严重,建议转去三亚中心医院烧伤科。转过去后,医生把邢先生送进了急救室,并给邢先生输液,然后做核酸办住院手续,计某便交了2000元的住院预缴金,并让邢先生不要把烧伤的事告诉其父母。因为要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出来才能住院,所以傍晚邢先生才成功住院。

记者在邢先生提供的三亚中心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上注意到,1月1日,他被诊断为躯干二度烫伤、肩和上肢二度烫伤,医生建议住院治疗。

多次协商赔偿未果 医疗费用让受害者看着办

邢先生说:“自从我爸妈知道我被烧伤的事后,计某就失踪了,住院期间未曾院看望,电话也没打一个。事发后3天,我爸妈去店里找负责人,得到的回复是负责人出差了还没有回来,我感觉他们是想逃避责任,没办法我就打12345热线投诉。事发第4天,该店负责人迫于投诉的压力才买了一箱牛奶来医院看我,然后说会负责我的医疗费用,让我好好治疗。”

“过了几天,因为欠费太多护士催缴医疗费,我多次催促负责人来缴费还是无果,现在还欠费14000多元,中途我因为这些伤口连续发烧39.6℃。我主动找觅澜美业负责人王某,她都没来过医院。1月14日,我对王某说我想转院也不搭理我。”邢先生说道。

1月21日,邢先生再次提出与觅澜美业协商处理此事,觅澜美业便派了一名自称是王某哥哥的人过来,邢先生提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6万元,王某的哥哥说是天价便走了。当日晚上,王某给邢先生发信息说,是因为当时拔火罐的时候邢先生用手打到罐子才被烧伤的,医疗费用让邢先生自己看着办,并说要是法院判赔那么多钱,经营困难的他们也拿不出那么多钱。

店家:愿承担合情合理的费用 索要16万元赔偿是“勒索”

1月26日上午,记者在某团搜索觅澜护肤SPA,看到该店已经没有拔火罐项目。随后,记者来到位于三亚市天涯区和平路觅澜美业门店,前台工作人员说,老板王某不在店内。在电话联系到王某后,她表示,目前自己在外地不在三亚,因为疫情的原因赶不回三亚。

王某说:“事情发生后,我也问了邢先生,如果吃饭不方便,我们叫人给他送饭,给他点外卖,如果没人照顾,我就派责任人计某去照顾他。因为他是皮肤(烧)伤,不是生活不能自理,计某也给他买了水果并道歉,也愿意照顾他。可计某去了以后邢先生则让她回去,回去以后又让计某过去。我们店有三个合伙人,其中一个合伙人已经连续两次去医院看望邢先生了,并表示医药费我们肯定会承担,赔偿的话先治疗,治好了再谈。我们在医院交了押金,有记录也不能作假。”

谈及邢先生被烧伤的原因,王某称:“现在计某和邢先生各执一词,当时房间只有他们两个人,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,两个当事人都有责任。事后我向员工计某了解了情况,计某称,邢先生拔火罐时是趴着的,她手上拿着罐子,罐子装有酒精,随后,邢先生突然觉得耳后有点痒,手抬起来挠痒时打碎了员工手上的罐子,酒精就泼到了身上。事发后,计某也陪同邢先生前往医院,交了住院押金及前期检查费用,大概3000元。”

对于不愿承担医药费这一说法,王某说:“医药费肯定会出,也会赔偿,只要是合情合理的,根据工资及其他标准,该承担的责任我们肯定不会推卸,但我们也不能反过来被弱者要挟。”

至于邢先生被医院催缴费用的一事,王某说:“之前押金是我们交的,后期看到医生催他缴费,我们想这个事情还没处理清楚,等最后再一起结算,我们和医生协商了这个事情,因为存在纠纷,先不让医院催邢先生缴费,等出院了一起结算,多少我们都会结清。邢先生刚住院时,医生告诉我们可能一个星期或者10天左右可以出院,第二次去问医生时,医生说恢复得很好,过两天就能出院。但是邢先生不愿意出院,还让我们到医院协商,我委托我哥去协商,邢先生的父母说要赔偿16万元,我不知道怎么算出来的,还不包括医药费,这明显不合情理也不合法,这就是勒索。”王某说。

王某告诉记者,他们咨询过医生,邢先生的伤不会留疤,如果留疤了,自己也会负责到底,误工费不管有没有满一个月,都会赔付邢先生一个月的工资。但邢先生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、营养费,以及出院后发烧感冒等费用,王某认为没办法协商了。

相关部门:终止调解 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

在邢先生提供的12345政府热线答复截图中,记者看到,1月16日,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作出答复:经该局光明所工作人员了解,邢先生因烧伤已经住院接受治疗,并且觅澜负责人正在为投诉人垫付相应的医疗费用,光明所工作人员已添加投诉人微信,并表示投诉人先安心养病,待出院后再协助其协商后续事宜。

1月25日,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对邢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答复,经三亚卫健委确认,该投诉属于普通消费纠纷,光明所介入调解。商家表示因投诉人要求赔偿金额过高,不愿与投诉人进行协商,光明所工作人员就此事终止调解,并建议投诉人前往法院提起诉讼。

对于此事的进展,国际旅游商报记者将继续跟进。

【责任编辑:吴彦莹】

【内容审核:陈碧玉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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